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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9364.2007.01.014

质检机构作出计量不合格判定依据不足

引用
@@ 在质检机构的报告中我们可以发现,当该产品的国家标准或抽样实施细则中含有计量要求时,质检机构会据此对一些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不合格作出判定,而质检机构作出判定的样本量通常只有有限的几组,甚至1组,这与<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以下简称"JJF1070-2005")的规定是相违背的.

质检机构、商品计量、合格、判定依据、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实施细则、检验规则、计量要求、计量监督、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样本量、抽样、产品、报告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7-0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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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9364

11-3720/T

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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