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9982.2002.02.032
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标志误用例析
@@1998年4月15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发布文
件,指出原来各医疗卫生机构均使用“红十字”标志,但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规定的范围不符,决定启用新设计的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标志(以下简称“标志”)。
卫生机构、红十字、统一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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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3(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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