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9982.2000.11.027
莱州市朱由镇将健康教育用于乡村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 山东省莱州市朱由镇有健全的镇村两级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担负着全镇各项卫生宣传工作任务,每个村和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为适应健康教育工作开展的需要,也都选派了一名文化水平高并热爱健康教育工作的同志担任本村或本单位的卫生宣传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经镇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把对药品管理法和医药卫生知识的宣传纳入朱由镇和每个村庄或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计划.镇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还明确规定:"镇村两级的卫生宣传员,每月对药品管理法和医药卫生知识的宣传稿件不得少于2篇,宣传形式可因地制宜、多种多样,让群众喜闻乐见,保证宣传效果."
莱州市、健康教育工作、乡村、药品监督、药品管理法、卫生宣传、领导小组、卫生知识、企事业单位、人民共和国、因地制宜、医药、宣传形式、宣传效果、文化水平、工作任务、工作开展、工作计划、山东省、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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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预防医学、卫生学)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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