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949.2014.11.020
文章撰写要求
1.数字:执行国家标准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前或后超过4位数字时,每3位数字一节,节间空1/4个汉字空。但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百分数的范围和公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95%不要写成5~95%,(65±2)%不得写作65±2%,也不宜写作65%±2%。对面积与体积的计量单位书写时,如体积书写方式为:4 cm ×3 cm ×5 cm,而不写成4×3×5 cm3。
数字用法、写作、体积、书写方式、计量单位、国家标准、仪表型、序数词、出版物、阿拉伯、面积、计数、汉字、公历、公差、符号、分数、分节、番号、部队
G25;G23
2014-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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