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949.2006.12.027
洗胃在口服大量苯二氮(艹卓)类镇静药物中毒患者救治中是否必要
目的 本研究拟探讨洗胃治疗在苯二氮(艹卓)类镇静药物中毒救治中的必要性.方法 2003-01-2005-09期间53例口服正常剂量30倍以上苯二氮(艹卓)类镇静药物中毒患者,服药时间<5 h,将其分为洗胃组和非洗胃组两组,其余常规治疗措施相同,在治疗前及治疗开始后1、2、3、6、12及24 h分别进行镇静、催眠评分,并对24 h后各重要脏器功能进行比较.结果 非洗胃组在各时间点的镇静、催眠评分与洗胃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在24 h后各重要脏器功能评估上亦无差异;在并发症上洗胃组发生率16.0%,严重并发症4.0%,两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 本研究表明,对于大量口服苯二氮(艹卓)类镇静药物中毒患者的救治,洗胃治疗在患者意识转清及重要脏器功能恢复方面并无优越性,且会产生各种并发症,因此不推荐使用.
洗胃治疗、苯二氮(艹卓)类、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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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药学)
2007-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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