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非农开发和集体经济组织重构——基于浙江两种留地安置模式的比较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过程中,中国地方政府返还部分土地作为留用地,农民自主进行留用地的非农开发,由此形成两种主要的留地安置模式.一种是农户分散开发留用地的个体主义制度结构,以温州模式为代表.另外一种是村社集体开发留用地的集体主义制度结构,以杭州模式为代表.经过案例比较和逻辑分析,发现杭州模式的生存能力优于温州模式.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背景和城市土地开发的特点共同导致杭州模式更有生存能力;由于土地开发价值的差异和地方官员制度供给的行动理性,两个区域实施不同的留地安置模式;杭州模式的关键环节在于原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重组.
留地安置、土地非农开发权利、个体主义、集体主义
D926.13;F321.1;F293.2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14NDJC01YBM
2015-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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