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案"与"实情":清末预算案对民初财政预估的影响
清末预算案是民初政府预估财政收支的重要依据:宣统三年预算案和宣统四年预算案是预估民国元年(1912)收支缺额的基础,是民二预算案编制与修订过程中增加岁入与核减岁出的参照,是实行解款制后确定各省解款数额的标准.清末预算案本身的争议、北京政府经验的匮乏、各类政争交融其间,使民初财政收支预估过程充满"旧案"与"实情"的纠缠.
清末预算案、民初财政、收支预估、财政变革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国会会议史";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6批面资助二等项目"晚清预算案对民初财政影响研究1908-1916"资助编号:2019M663440的成果之一
2021-08-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93-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