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重地的饷需:晚清东三省俸饷初探
清前期,东三省俸饷本由京城户部直接拨给.自咸丰初年开始,因太平天国战事影响,东三省俸饷(光绪元年以后称为“东三省的饷”)由户部直拨改为由各省、关协拨,东三省亦成为受协省份.根据清代档案资料,晚清的东三省俸饷,其来源主要采取就近原则,大部分由山东、直隶二省及长芦盐政承担,以东南江苏、安徽、福建等省的地丁、关税、厘金作为辅助.同光年间,东三省俸饷的最终解饷率约在70%左右.对比之下,创建于光绪六年(1880)、同样应用于东三省的东北边防经费的解饷率就要高得多,达到94%,这与东北边防经费被视同京饷考核有关.但是,清末新政期间,两种饷项的解饷率都大幅下降.东三省俸饷解饷率的高低,反映了晚清协饷制度的运行效果.
晚清、东三省俸饷、东北边防经费、协饷、京饷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清代商税研究;其数据库建设1644-1911”批准号:16ZDA129的阶段性成果
2020-12-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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