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与“无限”之间:摊还规则的偿债逻辑——以江津县债务类司法档案为中心
摊还在清代至民国的借贷关系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专门处理资不抵债的债务清偿问题.生存伦理是迫使债权人准许摊还与忍受损失的道德压力;信用资本是部分债务人拒绝摊还与承诺清偿债务的根本原因.这既是对窘迫债务人的怜悯,又是要求债权人共同分摊信贷市场风险的表现.与现代《破产法》相比,摊还规则的实践过程,体现了“暂时性”有限责任与“永久性”无限责任的有机结合,更好地满足了不同经济处境下借贷双方的利益诉求.
风险、有限责任、债务清偿、无限责任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项目“江津民国司法档案所见传统民法变迁”BV0900029
2018-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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