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的冲突与协调——河南漕运中的政策选择
河南为清代有漕八省之一.河南漕粮需依靠其境内的卫河运输,由于缺乏密集的水道网,州县需要经陆路将漕粮运往卫河沿岸,运费高昂.经过反复的政策调整,在征收环节,中央政府最终选择了“代办”这一方式.在运输环节中,卫河既是运道,也是该流域的主要农业用水来源.在卫河水源用于济运和灌田的分配问题上,国家和地方产生冲突.由于卫河水流量不大,漕帮希望兑运地点尽可能偏下游,减少运输难度,而州县更希望在距其较近的上游,漕帮与州县也产生了矛盾.经过系列政策调整,嘉道年间关于上述矛盾的处理方案趋于稳定.中央政府在处理双方矛盾时,尽量选择双方利益的折中点,其政策制订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漕运、河南、利益冲突、政策
201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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