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徽州府丝绢事件的财政史解读
《丝绢全书》记载了隆庆四年(1570)到万历七年(1579)发生在徽州府的一件与国家丝绢赋税改革有关的大事.此事在隆庆年间由歙县讼师帅嘉谟率先提出,要求国家分配给徽州府的人丁丝绢税不能独征歙县,而应由六县按人丁数额一起分担.那么,丝绢税真的如宣称的那么重吗?徽州府县的赋役结构如何呢?丝绢事件的五个解决方案要改的及改变的是财政赋役中的什么呢?本文在夫马进等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更全面地从财政史的角度加以探析.
《丝绢全书》、五个解决方案、财政、赋役
201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7-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