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8005.2006.03.013
明清湘鄂赣地区的"淮界"与私盐
明清时期,国家盐税总收入的一半来自两淮,两淮盐税的三分之二来自湘鄂赣"淮界".但是,官盐在湘鄂赣"淮界"的销量,仅占实际需求量的一半左右,其余均为私盐,包括"邻私"和"淮私".由于生产成本(工本)、运输成本(运费)、销售成本(主要为国家税收)都明显低于官盐,故私盐具有价廉、质优、获取方便的优势.私盐的盛行,导致了官盐的滞销,并迫使明清政府不断对盐政进行以降低盐价、促销官盐为目的的改革.由于未能建立合理的税收体系特别是个人所得税制度,盐税在某种意义上成了各种杂税的总汇;由于淮盐为各级政府及官员利薮,故明清政府一直坚持对"淮界"的保护.湘鄂赣"淮界"官盐价格因此居高不下,私盐问题也就无法从根本上予以解决.
明清时期、湘鄂赣地区、淮界、私盐
F4(工业经济)
2006-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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