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189.2007.02.002
实行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工作实践与体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指出: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本文结合上海市杨浦区2003~2006年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工作实践,就政府行政部门在此项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做法和体会.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政府行政部门、社会保障制度、科学技术进步、人民共和国、综合服务、育龄、宣传教育、基本项目、国家保障、工作实践、夫妻、杨浦区、上海市、权利、节育、奖励、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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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2(人口学)
2007-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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