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916X.2001.01.023
崇明县儿童凭证入托入园入学制度执行情况和管理措施
@@崇明县为控制和杜绝学校、托幼机构计划免疫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监督处罚办法》第十四条,于1994年起,把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执行凭《儿童预防接种证》入托入园入学制度纳入卫生监督管理,每年对新生入学的凭证建卡执行情况执法检查通过“一管二帮、管帮结合”方法,不断增大监督力度,结果新生凭证入学执行率,从1994年50%呈稳步上升态势,至1998年抽查各校执行率已达100%,新生凭证建卡率1994年为60.85%,如今上升至99.03%。目前,各校凭证入托入学执行率已达100%,新生凭证建卡率为99.78%,卡片填写完整率为90%,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凭证入学工作趋向规范并良性运转。从1994年以来控制和杜绝了学校和托幼机构计划免疫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由此可见,只要管理措施到位,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各项关系,简化繁琐手续,凭证入托入园入学工作是能够落到实处,收到满意效果的。
崇明县、儿童、凭证入学、入托、入学制度、行情、托幼机构、相应传染病、预防接种证、传染病防治、中小学校、计划免疫、卫生监督管理、建卡率、人民共和国、执法检查、新生入学、良性运转、控制、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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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86(流行病学与防疫)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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