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4775.2018.01.015
论机关事务的本质属性
在法定意义上,机关事务是指对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资产和服务,以及相应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控制活动.这项活动伴随行政机关设立而产生,与机关履行职责、承担公务等活动相伴相生,可以说两者须臾不可分离.传统上,我们称机关事务为机关后勤,更多地定位在政府大院自身的服务保障上;现代意义上的机关事务,显然不再局限于后勤服务保障活动,而是拓展了资产、经费等管理以及公共机构节能、公车改革和公务人员住房政策管理等活动,活动范围和影响力也逐渐从机关大院走向了社会公众,有些事项已经与社会公共服务融为一体.
2018-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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