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4775.2017.01.011
以“四个定位”标准推进机关事务事业长远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精神,强化机关事务事业内涵建设,实现机关事务事业全新的标准、要求和站位,谱写好新时期机关事务事业的新篇章,全面推进我市机关事务事业长远发展,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了机关事务工作的“四个定位”,即机关事务部门是“建设节约型机关的主导性部门,保障机关有序运行的责任性部门,打造廉洁政府形象的代表性部门,展示亲民政府形象的关键性部门”.
定位、标准、机关事务、政府形象、六中全会精神、节约型机关、政策法规、管理条例、内涵建设、党政机关、主导性、责任性、南京市、管理局、运行、务工、亲民、廉洁
D63;G64
2017-05-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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