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4775.2013.04.016
深入贯彻实施《条例》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
贯彻实施《条例》,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主体意识、合作意识和战略意识,切实提高自觉性、主动性、协调性和前瞻性,按照统筹兼顾的科学方法,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推动机关事务工作协调发展.
(一)深入贯彻实施《条例》,要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
一方面,要认真研究分析当前影响和制约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脚踏实地,逐项攻坚,积极稳妥地开展相关工作,把每一件事办好办实.要根据《条例》要求,对已有的各项制度标准进行认真梳理,行之有效的要继续贯彻执行;已不符合实际或需要修订完善的要及时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予以细化.另一方面,要着眼长远,把握《条例》规划的改革方向,统筹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发展全局,根据《条例》确定的基本原则、改革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建立机关事务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科学制定机关事务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明确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扎扎实实地贯彻实施《条例》.
条例、处理、机关事务管理、务工、中长期规划、主体意识、制度标准、战略意识、修订完善、协调发展、相关工作、目标任务、科学方法、科学发展、积极稳妥、合作意识、管理机制、工作要求、工作计划、工作措施
D63;D03
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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