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探索
1997年以来,广东省先后在广州、深圳、珠海等地的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2005年印发《广东省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在省、市和县(市、区)三级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城市管理、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保护等领域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并先后在广州、佛山、江门、东莞等地实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广东省、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改革、文化市场、试点方案、生产监管、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广州、珠海、深圳、江门、和县、佛山、东莞、安全
DF3;D92
2016-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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