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6676.2016.10.022
浅谈国有控股公司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
国有资本控股、参股公司大多是根据国家企业政策,由原来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等依法改制而成,或者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发起设立.基于对原国有公司、企业的印象,很多人将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公司企业与国有公司、企业混为一谈,并误把国有资本控股、参股公司中的工作人员一概视为国家工作人员.
国家出资企业、国家工作人员、公务、委派
F27;TB4
2016-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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