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6676.2014.17.004
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的问题与对策
近年来.随着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检察机关纠正了一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案件,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但从实效上来看,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仍然面临诸多问题,较突出的有两个方面:
一、侦查机关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的的现象依然存在
实践中,检察机关监督立案后,侦查机关仍存在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因为有关立案监督的规定缺乏保障性措施.检察机关监督立案后,侦查机关出于认识上不同等原因.存在抵触情绪,虽然不得不立案,但怠于侦查,而法律既没有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消极侦查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又没有赋予检察机关有效的督促手段,导致案件侦查迟迟不能得到实质性进展.
刑事立案监督、监督工作、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以罚代刑、法律后果、抵触情绪、案件侦查、工作力、不立案、保障性、实践、措施
D92;D63
2014-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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