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6676.2014.15.013
主办检察官办案制与检察业务管理的新模式构建
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是检察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近年来,检察理论界和实务界经过深入研究探索,在这方面形成了很多理论成果,其中就包括已在全国推行的案件统一集中管理机制.案件统一集中管理机制构建的初衷是为了充分运用现代管理理论和信息科技手段,将各办案部门的受案登记、分流转办、程序监督、结案登记、业务统计、案卷归档、办案考评等业务集中到一起,使各业务部门办案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序、便捷运行,从而在检察机关内部管理机制上更有利于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但是,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一直采用层层审批的行政化模式办理案件,这一方面与检察工作的司法特性相悖,另一方面使案件管理机构不能按照构建初衷更好的发挥应有的作用.
检察官、办案、检察业务管理、内部管理机制、业务部门、检察理论、检察机关、集中管理、案件、统一集、检察权、运行、业务统计、司法特性、理论研究、理论成果、科技手段、检察工作、机制构建、机制改革
D92;DF8
2014-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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