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6676.2011.22.019
论程序瑕疵的认定及对死刑适用的影响
江苏省职务犯罪侦查理论研究小组成员,湖南大学法律硕士。2008年至今任职于仪征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科,先后参与查办贪贿案件34件,独立承办仪征市建设局市政养护中心副主任周园翔受贿案等大要案4件,协办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刘加平特大受贿案,
死刑适用、程序瑕疵、特大受贿案、政府采购中心、侦查理论、2008年、小组成员、职务犯罪
D924.13(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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