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6676.2010.04.029
对《刑法修正案(六)》第十八条的正确理解
@@ 一、基本案情
2007年11月中旬,被告人祁某、霍某、毛某、茂某、王某等人在北京市某商务会馆,将包房作为赌博场所,以从庄家赢取的钱中抽取一定钱款作为营利模式,组织同乡以"推牌九"方式进行赌博.牌九由被告人祁某等人提供.
刑法修正案、被告人、营利模式、商务会馆、赌博场所、北京市、组织、庄家、抽取、案情
D92;D91
2010-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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