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6676.2010.04.019
公式定价贸易方式下如何认定走私犯罪及具体数额
@@ 一、基本案情
被告单位甲公司从国外进口电解铜,与供货商签订的是公式定价的结算方式,前后共进口电解铜28票.在起初的13票货物中,甲公司为了通关便利,将本应按照公式定价方式申报进口的电解铜伪报成非公式定价(即一般贸易方式,一般贸易方式只进行一次报关).
公式、定价方式、贸易方式、走私犯罪、电解铜、进口、结算方式、公司、供货商、通关、签订、货物、被告、报关、案情
D92;D91
2010-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