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农民共同富裕
平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政府公平均等地向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保护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是其应有之义.但由于受长期推行的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我国城乡公共服务的供给还存在明显的差异,导致我国农村居民难以充分地享有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即使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也不例外.公共服务供给的不均衡已成为当前阻碍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因素,因此从公共服务的维度看,迫切需要通过强化全社会的宪法意识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强化各级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责任,量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构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民意测评需求征集机制,推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等,合力推进城乡一体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农民基本公共服务的平等权,为农村和农民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基础.
平等权、共同富裕、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差异
D61(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资助课题
2024-0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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