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去行政化:四轮改革及其运作机制
自单位制渐趋解体与社区建设运动以来,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改革便一直在路上.在政府与社会分权理论的指导下,以居民自治与社区去行政化为目标,城市社区治理先后经历了四轮改革,分别为首轮的社区建设模式、以社区工作站模式为代表的第二轮改革、以社区减负模式为代表的第三轮改革以及以三社联动模式为代表的第四轮改革,但是却面临始终无法跳出社区去行政化—居委会边缘化—社区再度行政化的悖论,在政府职能社区化的内生需求下,居民自治改革陷入内卷化.在对近20年改革反思的基础上,研究认为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不在于社区居委会去行政化,而在于建立对社区的制度化支持与回应机制,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社区建设;社区去行政化;居民自治;社区减负;三社联动
D669.3(阶级结构与社会结构)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一般项目"社会主要矛盾转变背景下的城市社区治理质量研究"19BKS082
2021-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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