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立法的八个标准
科学立法是对我国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推进科学立法需要坚持八个标准,具体包括:准确认识和反映客观规律的认识论标准;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策略标准;科学规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的公平正义标准;考虑立法中各种特殊情形的合理因素标准;用程序民主实现内容科学的程序标准;成熟管用的立法技术标准;可执行性标准;立法者的政治与专业素质标准.
立法、科学立法、标准
D901(法的理论(法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改革开放条件下立法的预见性研究》12BFX001;上海市立法研究所委托课题《科学立法的设定标准》的阶段性成果
2015-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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