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民交织型”案件中行政赔偿责任的认定
“行民交织型”案件涉及行政行为和民事行为两方面的侵权,同一损害结果是一并区分两种责任的事实基础,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性质的相似性是其法律基础.因此,可以将两种赔偿责任放在一起进行认定.行民交织型案件中行政赔偿责任的方式有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两种:认定连带责任是基于行民两方面的行为共同侵权;认定按份责任应按照各行为人对损害后果的原因力和各自的过错程度确定.然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按份责任的认定差距较大;而对连带责任的认定则较为审慎.因此,有必要借鉴民事赔偿责任认定的成熟经验来确定司法裁量的相对标准,以避免法院认定此类案件中赔偿责任的随意性.
行民交织型行政赔偿、责任认定、连带责任、按份责任
D922.1(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公共私营合作制在我国的实践及其行政法难题研究》13BFX036;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6批面上一等资助项目《公共私营合作制在我国的实践及其行政法难题研究》2014M560230
2015-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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