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乡村社会管理的法治转向——从地方权威的来源说起
社会管理的核心内涵是维护公民利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良性运行与和谐发展.这一内涵的实践首先须面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协调和管理的权威合法化问题.从地方权威来源的角度对国家与社会关系进行审视后发现,当前乡村社区自治原则和国家权威体制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和张力,创新乡村社会管理需要相应的权威合法化和利益组织化机制,推动乡村社会管理转向法治实践.权力商谈机制、福利共享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冲突化解机制等四位一体的机制建设是这一法治实践的主要路径.
社会管理、地方权威、共同利益、法治
D638(国家行政管理)
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认同及其市民化问题研究》13YJC840034
2014-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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