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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507/1671-6205.2016012

高频振荡通气对烟雾吸入性肺损伤致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临床疗效及预后的影响

引用
目的 通过回顾性分析探究高频振荡通气与常规机械通气对烟雾吸入性肺损伤致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患者的临床疗效,为选择正确的通气模式提供参考.方法 收集我院危重病监护中心2004年10月至2015年6月期间烧伤合并烟雾吸入性肺损伤致ARDS患者43例,其中24例接受高频振荡通气治疗(HFOV组),19例接受常规通气治疗(CV组),对比分析两组患者于入院后规定时间点(第6h、24 h、48 h、96 h、7d)的血气变化、并发症和预后情况.结果 通气治疗前两组患者动脉血氧分压(PaO2)、动脉二氧化碳分压(PaCO2)、动脉血氧分压/吸氧浓度比值(PaO,/FiO2)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通气治疗后除第48 h、96 h PaCO2未见明显差异外(P>0.05),其余规定时点HFOV组各血气指标较CV组改善更明显(P<0.05).HFOV组患者住院与通气时间较CV组明显缩短(P<0.05).两组患者死亡率与严重并发症发生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30天累计生存率提示两组患者生存曲线无显著差异(P>0.05).结论 高频振荡通气与常规通气模式均能改善烟雾吸入性肺损伤致ARDS患者的临床状况,当前研究并不能说明两种通气模式下患者预后具有差异.

高频振荡通气、常频机械通气、烟雾吸入性肺损伤、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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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36.1;R5;R614

2016-03-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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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呼吸与危重监护杂志

1671-6205

51-1631/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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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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