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9463.2016.12.032
我院超说明书用药的现状调查与分析
超说明书用药又称“药品说明书外用法”、“药品未注册用法”,是指药品使用的适应证、剂量、疗程、途径或人群等未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说明书记载范围内的用法[1].在各医疗单位临床实际工作中,超说明书用药是普遍存在的,临床对其有不同的认识,一方面认为是临床医学发展的客观需要,另一方面则认为其所带来的潜在危险也不容忽视[2].然而我国目前对“超说明书用药”这一行为尚未出台专项法律法规,仅在《侵权责任法》、《执业医师法》和《药品管理法》等法规中涉及部分相关条款,指明原则上都不支持超说明书用药.使得“超说明书用药”一直是以“矛盾”的形式存在于各医疗单位中.但随着中国药理学会治疗药物监测研究专业委员会药品风险管理学组编写的《超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的出台,积极的为各医疗机构“超说明书用药”指导方向.现对我院超说明书用药的现状进行统计调查,为规范合理用药提供参考.
药品说明书、医疗单位、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法、临床实际、专业委员会、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侵权责任法、专家共识、治疗药物、指导方向、医学发展、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统计调查、潜在危险、监测研究、合理用药、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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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5;D92
2017-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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