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659.2021.02.002
船舶所有权登记的行政法分析
船舶所有权登记属于行政确认,只是对民事权属的确认,通过记载、公开查询而产生公示效力."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以及登记之后能产生怎样的对抗效力,都是民事上的规则.私法效力的发生,由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决定,不是行政登记直接创设的效力.行政机关只作形式审查,并尽合理审慎的注意义务.申请材料及其民事关系的真实性不由行政机关负责,而由申请人负责.作为登记的基础事实,民事权属或民事关系出现纠纷,波及到登记的合法性,可以通过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一并解决.
船舶所有权登记;行政确认;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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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1(法学各部门)
2021-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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