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邮轮疫情责任主体及风险防控法律机制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7659.2020.03.005

论邮轮疫情责任主体及风险防控法律机制

引用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钻石公主”号、“威斯特丹”号、“至尊公主”号等多艘国际邮轮上疫情的暴发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邮轮疫情具有传播速度快、感染范围广、防控难度大等特点.但各国对邮轮疫情的防控处置并未达成共识,甚至相关国际法、国内法对邮轮疫情应对的规定都不一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则可供遵循,亟需建立完善邮轮疫情风险防控的国际国内法律机制.由于邮轮疫情更多涉及国际卫生法问题,因此,应当在《国际卫生条例》中规定邮轮疫情的责任主体、处置措施及各国的港口核心能力建设义务.各国建立和完善本国国境卫生法律制度时应当通过参与和接受国际法律规范,将国际法内容引入到国内立法.中国的邮轮疫情防控法律机制一方面应体现国家的公共卫生主权,另一方面也应表明中国积极履行国际法义务的态度.

邮轮疫情、《国际卫生条例》、卫生措施、口岸核心能力、法律机制

31

D993.5(国际法)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我国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立法研究”;辽宁省社科联经济社会发展课题“深化辽宁省应急管理执法改革研究”

2021-0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42-4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海商法研究

1003-7659

21-1584/D

31

2020,31(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