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再议——兼评《海商法》的修改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7659.2020.02.004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再议——兼评《海商法》的修改

引用
航次租船合同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关系至今依然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关于二者关系的争论并非仅有学术意义,而且直接涉及到《海商法》的修改是将关于航次租船合同的特别规定继续保留在第四章中,还是将这些规定移至租船合同一章中.通过对航次租船合同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比较以及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性质的分析,厘清航次租船合同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关系,从而证明将航次租船合同条文继续保留在《海商法》第四章并不是一个选项,而是一个错误.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航次租船合同、《海商法》修改

31

D922.294(中国法律)

2020-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38-4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海商法研究

1003-7659

21-1584/D

31

2020,31(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