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邮轮船票包销模式下旅行社的法律地位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7659.2019.04.003

论邮轮船票包销模式下旅行社的法律地位

引用
船票包销模式是当前中国邮轮旅游的主要经营模式,此模式涉及旅行社、邮轮公司、游客三方法律关系.旅行社与游客是邮轮旅游合同的主体,邮轮公司则为合同之外第三方.对于游客,旅行社应定性为承运人,有权以承运人名义向游客签发邮轮客票.邮轮公司应定性为实际承运人,受旅行社委托向登船游客提供服务,其与游客之间不存在海上旅客运输合同关系,但存在独立的乘客守则合同关系.将旅行社定性为承运人,既可保证承运人单位赔偿责任限制制度不存在漏洞,亦可避免旅行社与邮轮公司相互推诿责任,从而更充分地保障游客的权益,规范邮轮旅游的市场秩序.

邮轮旅游、船票包销模式、无船承运人、混合合同

30

D922.294(中国法律)

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海商法》修订中重大问题研究"18BFX208

2020-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23-3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海商法研究

1003-7659

21-1584/D

30

2019,30(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