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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7659.2019.02.008

中国应否采纳《 跨境破产示范法》 之研究 ——韩进海运破产引发的思考

引用
在介绍跨境破产相关定义和《跨境破产示范法》(简称《示范法》)的基础上,分析《示范法》颁布国与非颁布国针对韩进海运破产事件采取的具体措施,引出中国是否应当采纳《示范法》的思考.基于博弈论的分析范式,从定量和定性的角度分析中国采纳《示范法》的利弊,并通过模型和分析得出中国现阶段采纳《示范法》不利于中国整体经济利益和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结论,同时提出以根植本国国情为前提,借鉴《示范法》的先进内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跨境破产法律制度的建议.

跨境破产、《跨境破产示范法》、博弈论

30

D996.19(国际法)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海商法》修改基本理论与主要制度研究"16FFX010

201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6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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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商法研究

1003-7659

21-1584/D

30

2019,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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