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659.2019.02.005
中国内国法下专属经济区海事诉讼管辖权的正当性分析
近年来中国司法实践不断扩大在专属经济区的海事诉讼管辖权,与之相关的管辖权行使正当性问题也随之产生.以中国内国法关于专属经济区海事诉讼管辖权的规定为研究重点,首先梳理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国际习惯法对专属经济区海事诉讼管辖权的相关规定,将中国在专属经济区享有的海事诉讼管辖权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范围内的海事诉讼管辖权,另一类是尚待分配的权利范围内的海事诉讼管辖权;其次,在上述两类范围内分别讨论中国内国法的具体规定,通过对比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指出内国法存在的正当性问题;最后针对中国内国法存在的正当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专属经济区、海事诉讼管辖权、国际公约、内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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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3.5(国际法)
201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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