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659.2011.04.002
《鹿特丹规则》下货物控制权若干问题浅析
《鹿特丹规则》引入了货物控制权制度,货物控制权的性质是合同请求权。货物控制权与合同变更有着密切的关系,对货方而言,合同变更权比货物控制权可能更有意义。货物控制权的控制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成为运输合同的当事人。
《鹿特丹规则》、货物控制权、合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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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6(中国法律)
2012-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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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7659.2011.04.002
《鹿特丹规则》、货物控制权、合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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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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