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对证据的庭前陈述制度和庭前举证制度的规定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7659.2003.01.021

浅析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对证据的庭前陈述制度和庭前举证制度的规定

引用
证据是诉讼的无冕之王.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规定需要进一步完善.而1 999年出台的<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则对证据问题做了突破性的规定即庭前陈述制度和庭前举证制度.这是我国证据制度领域的一个飞跃.本文将对上述两个制度做比较研究,并对<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庭前陈述制度和庭前举证制度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以期对我国证据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有所补益.

证据、民事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庭前陈述制度、庭前举证制度

14

DF718;DG961.9(诉讼法)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260-26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海商法年刊

1003-7659

21-1034/D

14

2003,14(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