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659.2003.01.021
浅析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对证据的庭前陈述制度和庭前举证制度的规定
证据是诉讼的无冕之王.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规定需要进一步完善.而1 999年出台的<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则对证据问题做了突破性的规定即庭前陈述制度和庭前举证制度.这是我国证据制度领域的一个飞跃.本文将对上述两个制度做比较研究,并对<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庭前陈述制度和庭前举证制度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以期对我国证据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有所补益.
证据、民事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庭前陈述制度、庭前举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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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18;DG961.9(诉讼法)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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