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756.2008.11.012
儿科护士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认知现状调查
目的: 了解北京市儿科护士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认知程度、医疗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状况及护士长的法律意识.方法: 采用自设问卷调查.对北京市4家"三甲"综合医院儿科护士进行调查.结果: 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认知程度的调查满分16分,平均分10.48±2.38分.<9.6分为较差,占35.1%;9.6~12.8分之间为一般,占38.7%;≥12.8分为良好,占26.2%.结论: 学校和医院应加强儿科护士的法律教育,护士长应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儿科护士则需增加法律知识的学习,学会利用法律维护患者的利益和自身的权益.
儿科护士、《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8
R19;G40
2009-0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3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