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6923.2023.06.003
长三角地区VOCs排放特征及其对大气O3和SOA的潜在影响
以长三角地区(包括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与上海市)为研究对象,对比分析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人为源(AVOCs)和自然源(BVOCs)的排放总量、物种组成及其时空变化特征,评估了不同来源和种类的VOCs对臭氧(O3)和二次有机气溶胶(SOA)的生成潜势(OFP和SOAFP).结果表明,长三角地区2017年VOCs的排放总量为618.1万t,AVOCs和BVOCs分别为385.6万t和232.5万t.该地区VOCs的主要物种为烷烃、芳香烃、异戊二烯、甲醇和萜烯,其占比分别为27.6%、20.2%、15.4%、8.7%和6.1%.时间变化上,AVOCs排放的季节变化较小,BVOCs的排放主要集中在5~9月,其中,7、8月的BVOCs排放量占全年排放总量的40.3%,显著高于同时段的AVOCs排放量.长三角地区VOCs的主要物种在5~9月为烯烃,其余月份则为烷烃和芳香烃.空间分布上,AVOCs排放高值区主要集中在上海、江苏中南部、浙江省北部、安徽省中部等经济较发达的地区;BVOCs排放高值区主要分布在浙江以及安徽南部等森林覆盖率较高的地区.长三角地区全年AVOCs和BVOCs对OFP贡献率分别为48.6%和51.4%,对SOAFP的贡献率分别为46.3%和53.7%.上海和江苏以AVOCs贡献为主,而浙江和安徽以BVOCs贡献为主.尽管长三角地区AVOCs的排放总量大于BVOCs,但在每年夏季及前后,BVOCs对O3和SOA均具有重要影响,特别是在浙江和安徽南部地区,自然源的贡献甚至具有主导地位.因此,在有关O3和PM2.5的管控策略中,应进一步关注自然源排放特征及其可能的影响.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AVOCs、BVOCs、OFP、SOA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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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511(大气污染及其防治)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2023-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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