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6923.2018.08.011
长春市餐饮源PM2.5和VOCS排放清单
采用自下而上的四种不同清单编制方法(以人口、就餐次数、用油量和灶头为核算基准),评估了长春市辖区2014年不同餐饮活动(家庭餐饮、社会餐饮和食堂餐饮)的大气污染物PM2.5和VOCS的排放量,编制了餐饮源大气污染物PM2.5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清单,并分析了餐饮源排放的时空分布特征.结果表明:2014年长春市辖区餐饮源PM2.5总排放量183~770t,VOCS总排放量9~586t;长春市辖区餐饮源PM2.5和VOCS的最大排放源是家庭餐饮,其贡献率分别为74%~81%和28%~78%,食堂餐饮的贡献率分别为8%~22%和3%~26%,社会餐饮的贡献率分别为2%~17%和2%~69%;排放强度空间分布表明,长春市辖区餐饮源污染物在排放区域上:朝阳区>南关区>绿园区>二道区>宽城区>双阳区;时间变化特征显示,日变化峰值为07:00~08:00,11:30~12:30,18:00~20:00;周变化中周三、周六和周日排放量较大;季节变化中,冬季排放强度高于其他季节,其中十二月份贡献率最大(9.98%);不同方法计算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中,以人口为基准的不确定性最大,VOCS的不确定性为302%,以用油量为基准的不确定性最小,PM2.5和VOCS的不确定性分别为31%和61%,可以作为区域餐饮源大气污染物清单推荐方法.未来的工作将侧重于典型餐饮源本地排放因子的测定,从而有效减少排放清单的不确定性.
长春市、大气污染物、空气质量、餐饮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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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511(大气污染及其防治)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7YFC021230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775116;中国科学院前沿科学重点研究项目QYZDB-SSW-DQC045;吉林省科技发展项目20180520095JH;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项目2017275;中科院东北地理所"一三五"项目IGA-135-05
2018-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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