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6923.2012.06.001
用于组织和产品碳足迹的中国电力温室气体排放因子
讨论了组织和产品碳足迹与清洁发展机制(CDM)在计算电力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方法上的区别,在发改委电力排放因子的基础上进行了多项修正与补充,分别得到用于组织和产品碳足迹的中国电力温室气体排放因子.结果表明,发改委发布的电力基准线排放因子与本文得出的组织和产品碳足迹的排放因子有显著差距,不应混用.本文计算的排放因子可为国内组织及产品碳足迹研究提供更恰当的数据来源.
组织碳足迹、产品碳足迹、电力、温室气体、排放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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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2(环境规划与环境管理)
科技部十一五支撑计划节能减排课题2009BAC65B01-1;四川省环境保护科技计划2011HB009
2012-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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