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321/j.issn:1000-6923.2008.06.004
我国人为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的建立
以2000年为基准年,使用排放因子法估算了75种人为源挥发性有机物(VOC)的年排放量,建立了我国VOC人为源的县级排放清单.研究表明,我国2000年VOC的排放总量为8273Gg,其中流动源排放2710Gg、溶剂使用排放2150Gg、固定燃烧源排放1600Gg、工艺过程排放1190Gg、石油精炼及运储排放量为498Gg、混杂源125Gg.排放量最高的5个省依次为广东、山东、江苏、河北、河南.
人为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
28
X132(环境化学)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40075027
2008-08-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49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