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58/j.issn.1008-813x.2019.0920.02
环境保护督政问责制度研究
环境保护督政问责制度是自2009年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 以来,逐渐在我国形成的被广为接受且落实到具体实践当中的环保制度,自产生至今已得到充分的发展.但任何新的制度都是经实践的检验并不断修改才最终茁壮成长,环境保护督政问责制度也不例外.基于其在实施过程中所存在制度体系不完备、 处罚规定不明确、公共参与力度小等问题,通过进行细致分析,提出进一步细化环保督政问责制度、 加强异体性问责机制的建议.
环境保护督政问责、异体性问责、制度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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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2(环境规划与环境管理)
兰州市社科规划项目《以习近平生态法治思想为指导建设生态兰州研究》19-005D
2020-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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