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58/j.issn.1008-813x.2017.02.05
论环境风险规制的有效运行——从环境群体性事件说起
社会风险的增加促成了风险规制的生成,其要求政府运用行政手段消除或减轻风险,以此干预经济发展项目的开展.当前政府在处理群体性事件存在公众参与先天不足、 专家权威遭质疑、 政府立场不坚定等主要问题.为保障风险规制的运行,需要运用"重复"手段来培养公众环境风险意识;构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使风险规制与责任制度相结合,提高审批标准,落实责任制度.
风险规制、公众参与、环境风险
27
D912.6(法学各部门)
2017-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