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58/j.issn.1008-813x.2017.01.07
公证在环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职能作用
近年来,环境纠纷成为社会矛盾聚集区.鉴于环境纠纷的突发性,纠纷解决的迫切性以及诉讼周期漫长的实际情况,急需引入一种新制度来提高环境纠纷解决的效率.公证在社会纠纷的预防和解决过程中能够发挥而且已经发挥了积极的职能作用.在环境纠纷发生前,公证可对预防纠纷发生重要作用,在环境纠纷发生后,公证可作为纠纷解决的辅助手段,发挥保全证据、 强制执行等功能保障环境纠纷快速解决.
环境纠纷、公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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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6(法学各部门)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课题《汽车尾气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研究》RWQN201601;秦皇岛市科技局课题《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对策研究》201502A319
2017-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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