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58/j.issn.1008-813x.2016.01.04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问题探究
近年来,随着我国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各地环境污染事件频发。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由其作为原告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已有多起,但由于我国立法以及检察机关的主体资格、角色定位等方面的局限性,使得检察机关在参与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时主体地位不明、诉讼权利不清。基于当下的政治环境,结合检察机关的自身优势及其职能性质,我国检察机关已具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条件,应在立法与相关程序方面不断予以完善。
检察机关、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实践、法律监督
D922.68(中国法律)
2016-04-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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