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13X.2013.06.002
论以市场为主导的生态补偿法律制度
通过对政府补偿模式与市场补偿模式的比较协调来分析生态补偿市场化制度的合理逻辑性,结合浙江生态补偿实践经验及存在的诸如法律位阶不高、补偿形式单一、资金来源狭窄等问题,进一步提出了完善立法、以“造血型”生态补偿为主的补偿方式、拓宽生态补偿资金来源等完善生态补偿市场化的合理建议。
生态补偿、市场补偿模式、政府补偿模式、制度构建、“造血型”
D922.68(中国法律)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基于市场的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构建及推广》2013R412050;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础项目《基于市场的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构建》3122013240245
2013-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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