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13X.2011.06.002
构建中国环境税法律体系之设想
目前中国并没有专门用于环境目的的税种,环境管理的经济手段主要依靠资源税、消费税等相关税种与排污收费制度,但其均存在征收范围过窄、环保意义不突出等问题.因而应从面临的现实环境问题出发,兼顾税收体系的总体平衡,在完善现有相关税种的基础上开征新的环境保护专项税,从而建立起以排污税、产品消费税、资源税为基本构成的融入型环境税收体系.
环境税、融入型环境税收体系、费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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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8(中国法律)
2012-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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